2018年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02-23 09:39:09在线客服:

   2018年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8年2月23日讯: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经内江市人社局、内江市卫生计生委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于一体的市属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卫计委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非直管内江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内江一医院、是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

  医院历史悠久,始建于1939年,设有两个院区,总计占地面积414亩,新区医院(一期)工程项目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医院建筑面积将达16万平方米。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500张,2016年门急诊服务70余万人次,出院病人5万余人次,大中型手术2万余台次。

  医院坚持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医疗诊治水平稳居省内前列,拥有呼吸内科、麻醉科。妇产科、内分泌科、肝胆胰外科、检验科、胸外科7个省级重点专科及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儿科、心血管内科、眼科等6个市级重点学科,形成了“以学科建设带动医院整体发展”的格局。医院坚持“科教兴院”战略,近五年来,获准省市科研立项68项,开展新技术300余项,发表论文560余篇,获省市科研成果奖10项、开展国家级继教项目5项、省级继教项目40余项,现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1个。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岗位

  1、普外一科临床医师3名;

  2、普外二科临床医师2名;

  3、骨科临床医师1名;

  4、胸心外科临床医师2名;

  5、烧伤科临床医师1名;

  6、口腔科临床医师3名;

  7、妇产科临床医师2名;

  8、泌尿外科临床医师1名;

  9、呼吸内科临床医师2名;

  10、心血管内科临床医师2名;

  11、神经内科临床医师1名

  12、消化内科临床医师2名;

  13、肾内科临床医师2名;

  14、肿瘤内科临床医师2名;

  15、感染科临床医师1名;

  16、中医科临床医师1名;

  17、特检科医师1名;

  18、药剂科药剂师1名;

  19、麻醉科医师1名;

  20、科教科1名;

  21、高压氧舱医师1名;

  22、外科护理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3个年度内无医疗差错事故;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能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岗位条件

  1、医生岗位:40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或4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且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医学相关专业本科。

  2、护理岗位:40周岁及以下,学历为护理专业本科且具有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资格。

  五、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及办法: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再到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进行复审。

  六、考核

  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德、能、勤、绩、廉,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由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由我院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八、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生计生委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并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纪律要求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32-2106023、2101609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10016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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