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118名)

发布时间:2018-02-22 13:21:08在线客服:

  2018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2月2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直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年龄、户籍及学历条件。

  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至2000年2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不限户籍。专科学历报考者须为徐州户籍或徐州生源。

  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2018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报考者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科学历报考者只需取得学历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招聘学校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www.xze.gov.cn)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访问“徐州市教育局官网”(www.xze.gov.cn),由“2018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网站(jszp.xze.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5日9:00-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5日9:00-10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3月5日9:00-1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如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联系。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在原报名网址上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网上重新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 9:00—12: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3月21日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G202室。

  5.打印笔试准考证:2018年3月16日9:00至17日24: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A103室(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专科生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徐州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把关工作。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社部门备案。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70分,答辩30分(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50分,答辩20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面试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体检、选岗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说课成绩再次相同的,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对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各项考试成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发布,所有招聘工作的进度信息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0807875

  市纪委第十七纪检组监督电话:8080572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83732198

  市教育局考务技术咨询电话:85792076

  附件:2018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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