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州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选调临床医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4 11:13:02在线客服:

   2018年台州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选调临床医师公告

  2018年1月24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临床医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医师6人,派驻到温岭市看守所门诊部或温岭市拘留所卫生所工作。满5年后,可以回归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临床医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全科、急诊、重症、外科临床工作(按照其执业注册范围),能独立上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三、报考程序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

  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

  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503室。

  (三) 办法:

  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临床医师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后,根据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根据选调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选调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215940、86010877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临床医师报名表s.rar
文件类型: .rar fd1ebba65e64a8326180bb203d099a3c.rar (5.89 KB)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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