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4 09:54:49在线客服:

   2018年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2018年1月24日讯:绵阳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绵阳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11月组建的绵阳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纠纷仲裁机构,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货物买卖、股权转让、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渐形成了“持心如衡、以理为平”的品牌理念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打造了一支精英云集的仲裁员队伍和专业高效的秘书团队,正在建设先进完善的办公环境。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近年来,绵阳仲裁事业迅猛发展,急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加入,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仲裁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岗位,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职责

  1.办理案件: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研究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开展仲裁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

  3.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参与仲裁宣传推广工作,刊物编辑等。

  4.承担单位的其它工作:组织或参与学习培训、组织党团活动和工会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他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60个字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资格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均为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应届毕业生须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

  四、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背景调查-体检-入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报名方式:1.本人可持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其他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可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邮寄至上述报名地址或发送邮件至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邮箱(myac01@126.com),并注明“应聘仲裁秘书”。

  应聘者请登录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www.myac.org.cn)下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2018年2月7日通知考试事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9日,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笔试内容: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题型为简答题、论述题。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18年2月12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14日,合格人员自行至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按规定与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5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80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单位提供午餐。

  六、其他事项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春雨

  联系电话:0816-2316262,0816-2316103,15386669946

  邮箱: myac01@126.com

  网址: www.myac.org.cn

  2018年1月1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