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15:23:25在线客服:

   2018年丽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招聘公告

  2018年1月23日讯:丽水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丽水市农合联)是民政登记非盈利性社团组织。为进一步充实丽水市农合联内设机构的专业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发挥农合联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为农公共服务职能,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管理编外(或劳务派遣)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管理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分析能力。

  3、具有相应岗位专业基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职称或一定工作经验条件之一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时间:2018年1月22日-2月2日(10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或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考察中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参加对象。当符合报名资格的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时,由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丽水市农合联执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按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用方式和薪酬待遇:

  人员待遇参照丽水市行政机关编外人员统一标准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聘人员“五险一金”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丽水市人民政府(http://www.lishui.gov.cn/)、丽水市供销合作社网站(http://gxs.lishui.gov.cn/)公开发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自行留意,无调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本公告由丽水市农合联执委会负责解释。

  应聘者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8-2090710

  举报受理单位:丽水市供销合作社

  中共丽水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1995、202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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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农合联执委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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