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市洪湖司法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14:28:39在线客服:

   2018年荆州市洪湖司法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8年1月22日讯:为加强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提高矫正工作质量,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洪湖市人民政府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见附件1)

  此次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具体岗位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35周岁以下(1982年 1月 1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5、洪湖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其他不适合担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1月18日至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洪湖市司法局政治处

  3、报名材料:只接待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政审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学历证书、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总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主要测试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不发放学习资料;

  2、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前培训:经研究通过笔试与面试的拟聘用人员,由司法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聘用。

  (五)聘用:由司法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司法行政机关各种纪律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自动终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

  四、待遇保障

  1、社区矫正工作者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经费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

  2、“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3、咨询电话:0716-2183017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辅警工作领导组织,组长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富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政治处主任瞿祥海担任,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政治处,负责招聘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等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公告其他情形的。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由市司法局负责。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社区矫正工作者分配表

单    位 拟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人数
社 矫 局 2名(女性)
螺山司法所 1名
沙口司法所 1名
龙口司法所 1名
新滩司法所 1名
黄家口司法所 1名
燕窝司法所 1名
府场司法所 1名
万全司法所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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