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0 09:58:18在线客服:

   2018年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2018年1月2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环境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工作职责

  1.环境执法辅助岗位,男性,9名,主要协助环境执法工作。

  2.环境管理辅助岗位,性别不限,4名,主要协助环境管理和治理辅助工作。

  3.环境宣传辅助岗位,性别不限,2名,主要协助做好各类环境宣传报道以及文书制作。

  注: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适当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若按照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则该报考岗位暂时空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热爱环保事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纪律约束;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岗位条件:

  1.环境执法辅助岗位

  (1)男性,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

  2.环境管理辅助岗位

  (1)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①环境科学与工程;②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③环境科学(地球环境科学、环境学、环境规划与管理;④环境生态工程;⑤环保设备工程;⑥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⑦水质科学与技术。

  3.环境宣传辅助岗位

  (1)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①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②汉语言(语言学);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环保辅助工作的。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

  通过面试并最终被录用的人员,其工资薪酬实行月薪制,标准为5000元/月(60000元/年,含五险)。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自1月20日至2月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以登陆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管理服务岗位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zwgk.huiyang.gov.cn,http://zwgk.huiyang.gov.cn/2019/hyList.shtml),将填好后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惠阳区环境保护局邮箱(Email:hyhb6529@163.com),并致电0752-3826525进行报名确认。

  注意:报名表中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经提交后则不能变更,并且务必要保持通话正常,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现场报名和确认。报考人员可带齐报名资料于1月30日至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惠阳区环境保护局314室(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亦需带齐报名资料在面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管理服务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

  6.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7.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8.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6、7项报名资料在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环节前提交即可,其他报名资料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在现场报名当日提交。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有效报考申请材料的,不予以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若经查发现报考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则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自行组织安排,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过关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资格审查过关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需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二)面试

  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下一轮面试。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期间,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本公告由惠阳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曾文礼

  咨询电话:0752-3826525(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826529(惠阳区环保局纪检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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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