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18-01-16 14:47:26在线客服:

   2018年日照市东港区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1月16日讯:为进一步落实我区“人才兴区”战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东港区人才引进政策》(东办发〔2015〕4号)、东港区“英才计划”方案以及东港区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参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引40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内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专业需与研究生专业为同一大类;应届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9:00—1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33.187.99:800/hr/students/inde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日照市东港区2018年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引人数的3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百分制计分。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当日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考察和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低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并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5差额考察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范围。考察内容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岗前培训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协议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人事关系委托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落实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由东港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使用。试用期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其它待遇参照《东港区人才引进政策》(东办发〔2015〕14号)执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引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信息发布网站: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zdonggang.gov.cn/)。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3663320  

东港区2018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引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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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区招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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