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华侨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招聘工作助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10:12:31在线客服:

   2018年福建华侨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招聘工作助理公告

  2018年1月11日讯:华侨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成立于2014年,是在“脆性材料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校级直属科研机构。研究院拥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目前,研究院拥有“脆性材料加工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石材产业加工技术与装备”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石材加工研究”福建省高校重点(开放)实验室、“高效精密加工及快速制造与装备”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端装备制造”福建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现为全国磨粒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研究院拥有2000多平方米的研发基地和大量先进的科研基础设备,致力于制造学科的基础研究及相关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

  因工作需要,制造工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助理1名,工作地点在厦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硕士,且高校各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不含独立学院),双证齐全,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

  2. 专业不限,英文水平较好;

  3. 熟悉新媒体运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4. 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5.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辅助支撑工作服务的意识。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8年1月18日24:00。

  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wbyan@hqu.edu.cn;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硕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

  三、考核办法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核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在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后报学校审批,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相关待遇

  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岗位(B岗)设置与聘用管理规定》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我校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继续教育学院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聘用人员如应聘该岗位,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六、咨询电话:0592-6162359

  制造工程研究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1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