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1-06 10:10:42在线客服:

   2018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8年1月6日讯: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16〕28号)、《关于创新编制岗位管理办法鼓励事业单位引进高端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全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40名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非在职学历),且符合本次选聘基本条件。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5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2017年8月1日至录用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境内高校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归国留学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本次选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选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选聘采用“邮件投递”方式,应聘者投递应聘材料至邮箱:szxcqrsjgwyk@163.com,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压缩包均统一命名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所投邮件以回复“符合报名条件”字样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5点整。咨询可电话联系苏州市相城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工作人员:0512-85182252。

  (二)报名资料:应聘者应正确填写《苏州市相城区公开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信息不实则视为报名无效。同时随附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即可,排列顺序依次为:

  ⑴本人身份证;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⑶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⑷学生证;⑸获奖证书、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⑹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登记表》上使用)。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

  组织专业考官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rar
文件类型: .rar 2b49c9871e8cf89ddb028220bb263a74.rar (12.06 KB)
附件2:苏州市相城区公开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rar
文件类型: .rar e3d235cf2fa7a0bbb2ffeb6c1881de20.rar (14.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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