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5 11:01:46在线客服:

   2018年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2018年1月5日讯: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拟招聘派遣合同制职工若干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保密性强。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岗位。

  三、专业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不限。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四、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4、户籍要求:宁波大市范围内。

  5、工作单位: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及江北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五、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和体检。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笔试)》,于2018年01月05日—01月07日(下午17:00截止)发送至邮箱:648549119@qq.com,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4871。经资格初审后以电话、短信或邮箱通知报名者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资格初审合格后将题库发给报名邮箱,请自行查看。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认面试对象,面试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1411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由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报名表》见附件。

职工报名表.docx
文件类型: .rar 7faf76c91eed981628e400fab548d297.rar (11.96 KB)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8年01月0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