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贺州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5 14:23:51在线客服:

   2018年贺州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7年12月25日讯:为深入实施“向东开放”“人才兴贺”等发展战略,切实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才紧缺现状,打造贵广高铁经济带“人才洼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规定,贺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匹配的选人标准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高校招聘。人员对象:粤港澳大湾区2018届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全日制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名(详见附件1)。招聘对象主要为粤港澳大湾区院校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贺州市紧缺专业本科生。招聘公告于2017年12月24日起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招聘时间

  2018年1月中下旬。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赴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高校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另行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入编等。其中,应聘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免面试环节,直接通过面谈方式确定就业意向及签订就业协议,其他环节按招聘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24日8:00--12月29日17:30登录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2018年贺州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交《2018年贺州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位)和专业条件应符合职位的要求,且层次一一对应。对于学历(位)层次要求为“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最高学历(位)层次与职位要求的学历(位)层次一致方能报考。对于学历(位)层次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或“研究生、硕士以上”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位)层次达到职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位)层次即可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面试当天资格复审时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面试当天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跟资格审查机关沟通,经资格审查机关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环节提供。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同步上传以下材料:(1)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提供);(2)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材料格式统一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100k。(上传材料请在报名系统左侧“证件资料”栏进行维护)

  报名期间尚未拿到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证件原件进行审核;若2018届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统一在2018年8月1日后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含因个人原因未取得证件情况),以发放后一个月为时间期限提供,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24日8:00--12月29日17:30(即报名的同时)经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17年12月24日--12月30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报名表》提交次日起1日内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1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尚未提交审查或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四)打印《面试通知书》

  通过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月8日8:00--1月12日23:59:59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现场审核报考材料原件,原件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一致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审核材料为:(1)《报名表》(纸质);(2)《面试通知书》(纸质);(3)相关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需提供);(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5)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资格复核地点:相应考点候考室

  (六)面试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结合相关测试。具体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可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个岗位面试人选原则上按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超过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按实际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成绩在本考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公布。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签订就业协议

  经招聘工作组审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选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如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正式聘用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自行失效,招聘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体检与考核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集中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

  (九)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引进人才待遇

  根据《贺州市关于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规定》精神,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安居补贴和生活补贴

  1.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专家学者,安居补贴和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具体由我市和引进对象洽谈商定。

  2.引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各类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人选,安居补贴40万元,生活补贴2000元/月。

  3.引进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安居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1000元/月。

  4.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20万元;其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安居补贴15万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生活补贴800元/月。既有正高职称,又有博士学位者,可同时享受双份补贴。

  5.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安居补贴10万元;其他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安居补贴6万元。

  6.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安居补贴6万元。

  (二)人才公寓

  我市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均可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每间公寓配备电视、空调、床、沙发、衣柜以及基本厨卫设施等,接通有线电视、宽带,人才可拎包入住。

  七、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处理。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面试考点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聘用后不按时到单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广西及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8年度贺州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公开招聘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中“资格审查机关”及 “咨询电话”栏)。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贺州市委人才办0774--5123955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

  管理科0774-5136583

  贺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74-5136525

  1.2018年度贺州市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公开招聘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xls

  2.2017年度贺州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doc

  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4.核心课程证明.doc

  贺州市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