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绍兴市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招聘医技人员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7-11-29 18:29:06在线客服:

   2018年绍兴市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招聘医技人员公告(第二次)

  2017年11月29日讯:为满足我县卫计系统补充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18年我县卫计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2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星期六)9:00-15:00。

  2.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3.招聘对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职业发展与待遇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计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次年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七、其他

  1.经招聘进入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教体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4.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

  新昌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计局人事科0575-86023375。

  1、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xls

  2、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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