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新教师招聘公告(459名)

发布时间:2017-11-22 13:20:25在线客服:

  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2017年11月22日讯:

  宁事招公告核﹝2017﹞57号

  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新港中专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9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分别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特殊教育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新港中专校财会、电子商务、物联网、计算机网络专业岗位者可以是非师范类毕业生。以上均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8届硕士毕业生(30岁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18届博士毕业生(35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30岁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35岁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名参加过栖霞区新教师招聘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学科要求,报考新港中专校专业课教师的所学专业可与报考学科相近),具有3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8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新港中专校专业课教师还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可参考《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专业“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1月26日8:00—12月2日17:00。

  2.方式:登录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然后按照网上报名程序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者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1)所有报考者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2)2018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3)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外省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还须上传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盖学校章)原件扫描件。

  (5)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报考新港中专校专业课教师者按上述规定上传材料后,还需上传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7)符合招聘条件(三)的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978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出生人员提供)原件扫描件。

  (8)所有报考者务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 ,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扫描件格式也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1)已在南京市四城区(玄武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及其它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报考新港中专校专业课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3)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科学学科。

  (二)报名确认

  只报栖霞区者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后,还须本人现场确认。兼报栖霞区者不需现场确认,由工作人员网上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和燕路435号,乘8路、64路、74路吉祥庵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迈皋桥站下,转上述线路)。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报名表》。

  (2)提供本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为黑白色)。

  4.只报栖霞的报考者须缴90元报考费(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

  5.只报栖霞区者如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新港中专校)、幼儿园招聘新教师笔试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招聘新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和特殊教育学科只考公共知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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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2018年1月1日,如有变化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少于该学科(专业)招聘人数3倍的,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专业)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4)打印考试证:在我区缴费报名者经区教育局资格审定后,请于2017年12月28日8:00-2017年12月31日18:00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电话:025—57937181。

  (5)成绩查询:在栖霞区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18年1月 25日—1月27日登录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查阅本人成绩或领取成绩证明(领取成绩证明地址: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和燕路435号)。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本次成绩只在2018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

  栖霞区教育局将适时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公布各学科面试报名分数线,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将分两批进行:

  首批为中学师资招聘(含新港中专校)、学前教育师资招聘;第二批为小学师资招聘。

  (1)面试报名截止日期后,按笔试成绩达到面试报名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jqxq.gov.cn)及栖霞教育之家网(网址http://www.qxteacher.com)公布。首批与第二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于2018年3月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三项考核的形式。上述三项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三项面试考核成绩中,若有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视作面试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教育之家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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