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11:11:25在线客服:

   2018年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

  2017年11月15日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根据各地行政村数量、2017年选聘任务完成情况和2018年选聘计划申报情况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105名,厦门市40名,漳州市65名,泉州市85名,莆田市75名,三明市120名,南平市145名,龙岩市80名,宁德市70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下同)选聘名额视情况予以倾斜。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我校(含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建省生源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含专升本)、硕士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选聘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定向、委培以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承认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6)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外,其他县(市、区)生源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三、选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2017年11月15日8:00至12月5日24:00)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省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发布选聘公告。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8:00起至12月5日24:00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 “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申请表中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填写“张老师”,联系电话和传真填写“0591-22867241”。表格填写后,应及时网络提交。

  (二)资格审查(2017年12月6日至12月22日)

  学校对报名大学生村官的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后,由省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确认拟参加考试人选。拟参加考试人选名单将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院报送材料(2017年12月27日前)

  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统一打印、分发申请表到各学院,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于12月27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学生工作部就业办。

  (四)学校报送材料(2017年12月31日前)

  学校将《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8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报送到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

  (五)缴交报名费(2018年1月15日前)

  推荐人选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个人在报名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函件,报名费可在参加笔试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

  (六)发放准考证(2018年1月20日—1月31日)

  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各学院于1月25日到学生工作部就业办领取准考证,提醒毕业生于2018年2月4日(星期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进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下午2:30—3:30,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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