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溪市元江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19:34:19在线客服:

   2018年玉溪市元江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年11月13日讯:为加强元江县医疗队伍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现就2018年元江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5、服从医院分工,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提前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1、通过网络公布招聘信息、毕业生投递个人简历、用人单位筛选确定应聘人选进行招聘。

  2、校园招聘:招聘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招聘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3月30日

  咨询电话:0877-6011792,13908897973(元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投递邮箱:2398390108@qq.com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由招聘组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4、确定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签订就业协议。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

  6、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7、体检。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体检的按违约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8、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9、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前如有放弃的,招聘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自公示之日起不再依次递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0、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办法

  提前招聘人员,医院给予以下奖励:

  1、临床岗位、影像岗位、口腔岗位、麻醉岗位四个岗位的本科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之日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0.00元奖励;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之日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00.00元奖励。

  2、药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之日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000.00元奖励。

  四、招聘纪律

  1、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3、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018年元江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