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桓台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巡逻协勤人员公告

时间:2011-08-14 16:29:54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事业单位招聘网讯: 2011年山东桓台县公安局发布招聘公告,计划招聘50名交通巡逻协勤人员,此次招聘范围很广,有意者大家可以报名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公告如下:

  桓台县公安局招聘交通巡逻协勤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现状,促进桓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10名)交通巡逻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志愿从事公安机关交通巡逻协勤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任务重、节奏快的工作环境,自律意识强。

  3、为人诚实正直,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桓台县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1、本次招聘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本人于2011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到桓台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张东铁路以东,桓台县看守所院内),先进行目测,后进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缴纳考务费100元。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桓台县公安局交通巡逻协勤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与聘用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各有三个项目。男子组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项目: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都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不可带钉鞋,包括胶钉鞋)。

  各个项目测试合格标准见附件。

  (二)笔试。笔试考两科,考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考试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低于2:1,则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招聘范围和条件第5条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确定体检对象和体检、考察递补时,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参照笔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大学生优先聘用,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以上优先聘用。

  (六)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交通巡逻协勤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由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交通巡逻协勤人员人事档案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

  四、管理方式、工资待遇、续聘与辞退

  (一)管理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专长,对交通巡逻协勤人员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并根据岗位特点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考核细则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

  (二)工资待遇。交通巡逻协勤人员工资根据岗位确定,基本工资1100元/月,执勤补助20元/天,考核工资200元/月,年度奖金600-1200元,根据考核细则视情发放。

  试用期满后合格人员按劳动保险缴纳标准统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交通巡逻协勤人员解除合同或因违反规定被辞退的,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三)续聘与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以及聘用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结合岗位考核情况择优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交通巡逻协勤人员有下列情形予以辞退: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其它具体辞退情形依照劳动合同和考核细则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180101

  咨询电话:2139540

  本公告由桓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标准

  桓台县公安局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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