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考选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章

时间:2012-04-12 09:25:18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考选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简章

  烟台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4月12日讯: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考选部分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考选数量

  符合条件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2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类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和研究生除外),数量20名。

  二、考选的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2、学习成绩优良。

  3、中共正式党员(2011年7月前入党,毕业前按期转正)。

  4、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大学本科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主席且任满1届(如同时设置多名主席,必须担任第一主席)。“211工程”大学毕业生或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可放宽到校学生会副主席;独立二级学院按二级学院对待。

  6、专业要求:根据我区“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队伍的需求,今年拟考选建筑类、环境保护类6名,其他类14名。考选专业参照《烟台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7、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规定,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8、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笔试成绩加5分。

  9、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选的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先通过电子邮箱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需包含《个人情况登记表》及个人近期全身生活照片一张)。

  网上预审截止时间:2012年5月2日。

  加分项目在芝罘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1)现场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①《个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②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③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的,要分别由学校、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

  ④中共党员证明(需同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

  ⑤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

  ⑥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⑦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2、笔试、面试

  符合条件人选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但不低于1:1.5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相应核减考选计划。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得分,并按招考专业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人选范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规定,统一组织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

  5、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选。

  6、公示。拟定的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7、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接收手续。

  8、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招考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弊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

  9、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科目及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机关无关。

  10、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芝罘区政府网、芝罘人才网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

  四、考选人员的管理

  1、确定的考选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由区统一管理和使用,采用街道事业编制。

  2、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的聘任合同,聘期按省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岗位要求或合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5—6225710 6226884

  监督电话:0535—6231380

  电子邮箱:zfqzzbgbk@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邮编264001)

  附件1:《个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附件4:《烟台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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