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市2011年镇街计生服务站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时间:2011-09-13 19:41:52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烟台莱州市2011年镇街计生服务站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烟台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9月13日讯: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镇街计划生育服务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011年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七)应聘人员为莱州市生源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市常住户口。以下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期满的烟台市生源毕业生和参加烟台市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外地生源毕业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纪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9月20日在莱州市人才市场报名。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笔试科目每科4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2008、2009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为9月22日上午8:30—11:30。

  报名与资格初审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两科,笔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影像基础知识两科。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影像基础知识分别占20%、8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确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进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学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对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以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有关规定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于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5-2222633

  监督举报电话:

  莱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535-2222318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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