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招录公安派出所辅警队员简章

时间:2012-05-31 09:13:41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2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招录公安派出所辅警队员简章

  潍坊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5月3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推动平安寒亭建设,经寒亭区委、区政府批准,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公开招录派出所辅警队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派出所辅警队员131名,均为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刑事、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5周岁的未婚男性。

  (六)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现在派出所辅警岗位工作并表现优异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3日—6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寒亭区委党校院内(地址:寒亭区运河东街187号)。

  现场认定: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复员证书;受过表彰奖励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要携带证明;现在派出所工作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携带所派出所证明;每名报考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寒亭区公安派出所辅警队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的人员,交面试考务费70元;参加笔试的人员,交笔试考务费40元。

  (二)现场目测

  现场目测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具体内容见报名时公布的目测标准。

  (三)体能测试

  ①测试时间

  2012年6月9日-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②测试地点

  另行通知。

  ③测试内容

  100米跑、1000米跑、4*10往返跑、引体向上,计分标准参照公安部有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规定执行。每项测试内容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25%。

  体能测试结束,根据参加体能测试人数情况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其中,现在派出所辅警岗位工作表现优异,年龄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3日之前出生)的人员免予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④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

  2012年6月13日上午8:30开始至结束。

  ②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人员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现在派出所辅警岗位工作表现优异,年龄超过35周岁免体能测试人员的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100%计算。综合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

  (五)笔试

  ①笔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③笔试内容

  政治、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占30%,法律知识占40%,公安基础知识占30%。

  成绩核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计算;现在派出所辅警岗位工作表现优异,年龄超过35周岁免体能测试人员的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计算。其中,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在体能、面试、笔试三项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现在派出所辅警工作岗位上工作表现优异的人员,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在派出所辅警工作岗位上工作超过10年,表现优异的加10分;加分不重复,如重复按照最高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以上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训练

  政审合格后,按招聘计划等额对人员集中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强化训练,实行淘汰制。

  (九)录用

  经培训合格的,录用为派出所辅警队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

  (十)管理及工资待遇

  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执行协议工资,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寒亭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组织,公安分局纪委督察科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录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7272110。

  报名咨询电话:7285508 联系人:魏警官 宫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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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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