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9-08 18:29:03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1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泰安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9月8日讯2011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开始了,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91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3日 9:00-17日16:00,详情如下: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今年我市继续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市直中小学教师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限泰安生源)。

  (七)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3日 9:00-17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9月13日11:00-18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网: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泰安人事考试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9月19日16 :00前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9月22日—2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应生源地证明材料(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9月19日到泰安市就业办(泰山大街231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除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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