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公开考聘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11-03 20:45:37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1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公开考聘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临沂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11月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务大厅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县政务大厅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

  县内全额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考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的工作需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干部身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参加工作满二年以上(2009年11月3日之前参加工作);

  5、无违法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符合公开考聘人员回避规定。

  二、考聘岗位和数量

  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11月8日。

  2、报名地点: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调配科(县城祥和路34号)。

  3、报名方法: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证件不全或非本人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沂南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交纳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考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

  4、资格审查:根据考聘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持身份证于11月11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点、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yinan.gov.cn)。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考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yinan.gov.cn)。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对因自动弃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档案中平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社局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勤政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批准聘用人员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仍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为六个月。

  八、监督和纪律要求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聘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对伪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中有替考、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3221861

  咨询电话:县政府办公室 322112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80320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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