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10-27 20:02:55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1年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南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10月27日讯: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山东师范大学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拥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建筑面积120多万平方米。学校成立于1950年,是山东省重点大学。建校60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发展并举,追求科学真理,传承齐鲁文化,培育优秀人才,熔铸了“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和“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全国、山东省的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教兴鲁、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2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培养单位。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形成了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7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5000余人,长短期外国留学生400余人。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

  山东师范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18人。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

  2、应聘的毕业生需已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3、招聘人员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rs.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上公布招聘信息。

  四、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的博士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相关学院或人事处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山东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期限:招聘信息公布至11月9日。

  (二)招聘方式

  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组织,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进行本专业教学科研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召开座谈会、核对身份、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学校根据总体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聘期为5年。

  五、组织领导及监督监察

  我校的人员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

  联系电话:0531-86182259 86180036

  传 真:0531-86180036

  邮 箱:shanshizhaopin@163.com

  联 系 人:陈老师

  山东师范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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