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菏泽市巨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09-16 23:33:33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1菏泽市巨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巨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菏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9月16日讯:为加快推进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通知》(鲁政办发[2010]73号)、省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编办[2011]47号)和市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菏编办[201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完善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事业单位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向社会公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事项是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和日常监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二)真实原则。向社会公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

  (三)及时原则。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四)便民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要便于人民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范围和公开内容

  (一)范围

  全县已依法登记、变更和年检的事业单位。

  (二)公开内容

  1、依法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公开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要求的资质等。

  2、依法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公开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3、依法年度检验检查的事业单位应公开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等。

  四、公开方式和期限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应当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不具备条件的也可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本单位的办事大厅、公开栏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对事业单位在登记、变更和年检中形成的信息,事业单位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自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一是在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方式的要求,广泛宣传《办法》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获取信息的方法、渠道,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召开由政工人员参加的会议,以会代训,切实增强其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6日至9月23日)。一是各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事业登记管理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指定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协调联运,及时将事业单位登记(备案)或变更年检管理信息公开情况上报县编办。三是依法备案。事业单位于9月23日前报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纸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光盘到县编办备案。四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县编办根据各事业单位上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定期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依照《办法》给予相应的惩处和奖励。

  (三)检查整改阶段(9月24日至9月27日)。由县编办牵头,会同纪检、保密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具体内容,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及时对违法和不当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要根据意见,认真做好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8日至9月29日)。各事业单位对这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活动汇报,报县编办审核、汇总。由县编办将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9日前报市编办,并做好上级部门的迎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搞好协调配合。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切实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信息公开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人登记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强化检查监督。对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和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视情况给予警告处罚,或在年度检验检查中对其作出不合格决定;机构编制部门对违反规定未予整改的事业单位,暂停办理其机构编制事项;同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是一项全局性、日常性、政策性的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规范运作,编制部门在全力推进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硬软件建设同时,各事业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省市编办的具体要求,加大投入,确保专项经费拨付到位,专门人员配备到位,以保障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

  有关材料请到巨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请各事业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sydjj@163.com

  联系人:高秀丽 联系电话:6136606

  巨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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