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治安巡防协勤队员招聘简章

时间:2012-02-16 09:44:43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2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治安巡防协勤队员招聘简章

  东营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2月1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巡防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协勤队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法守纪,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家庭政历清楚。

  (二)初中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2月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以及具有体育、武术特长者年龄放宽到27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利津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利津县建设银行西邻)。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综合试卷,满分100分。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人员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体能测试参照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进行。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政审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0名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面试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政审:应聘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政审其它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劳动合同。被聘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签订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三)其它事项。治安巡防协勤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新招用的协勤队员,按规定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及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另行部署。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属于试用期内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5623465 5183711。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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