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滨州市滨城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时间:2011-09-16 22:11:54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1年滨州市滨城区区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滨州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9月16日讯: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和《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区编委下达的编制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决定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个别专业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滨州市户籍,专科学历为滨城区户籍,其中博士研究生、现在滨城区服务期内的 “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招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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