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博兴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1-08-09 10:16:04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博兴县卫生系统201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11年县卫生事业单位考试选拔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为了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编考试网(www.shiyebian.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计划

  全县计划为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象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 (招考职位数及专业要求见附表)。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其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198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7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滨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博兴县户籍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医学影像、麻醉、公共卫生专业的本科生可不受地域户籍的限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需带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硕士研究生,医学影像、麻醉、公共卫生专业的本科生不需出具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考务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 13日--8月 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3、咨询电话:0543-2399021 0543--2399023 登录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

  4、准考证的领取:8月18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比例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 9:00—11:00。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法律、计算机、文秘专业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博兴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含2009年招募)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2009年“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007、2008年 “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监察局、人保局审核确认,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人数按《实施方案》规定岗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5人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6人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掌握的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法律、计算机、文秘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政审、体检。政审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保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保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中 共 博 兴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O 一 一 年 八 月 六 日

  2011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单位临床麻醉影像法律计算机公共卫生文秘

  县直医院11人(本科以上)9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1人(本科以上   1

  博兴县人民医院(本科以上    1 1

  乡镇6人(专科以上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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