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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及法律关系【重点划线版】

发布时间:2013-06-08 10:18:06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王世明老师提示:本段了解即可

  所谓行政法,即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法的渊源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行政法法源一般只限于成文法。作为行政法的成文法法源,大体包括下述五类:①宪法、法律。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④法律解释。⑤条约与协定。【王世明老师提示:记忆下】

  3行政法的特点 【王世明老师提示:可能考多选题,注意以及关键词】

  (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关键词:数量多,不统一】

  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关键词:内容广、易变动】

  ①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

  ②以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③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

  【王世明老师提示:记忆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构成要素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它可以根据不同标准或从不同角度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它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在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基于对行政权力控制的需要而依法产生的,它是指国家有权监督主体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相关链接: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行政处罚知识点重点划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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