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发布时间:2015-08-08 10:19:06在线客服:

  法律常识考点: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1.立法的效力大小如下:

立法的效力大小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本级地方性法规>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4)省级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5)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的地方政府规章。

  2.立法裁决:

  (1)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

  先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国务院。

  (3)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与省级人民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省级人大常委会。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同步练习题】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C)

  A.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D.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立法法》第73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其中,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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